昨日(2007年5月13日),泰和县家电经营户王某、刘某因出售非法拼装彩电被沙村工商分局分别处以3000元和2000元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组装的彩电和非法所得。经查,刘某店内的“JNCS”牌17英寸和14英寸彩电9台,王某店里的“创美”、“鉴声”14英寸彩电5台均为旧显像管加上新外壳拼装而成,涉嫌欺诈消费者。
评论内容 (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LG家电中国是非不断“一等战略”遭质疑
·六千五的三星液晶电视 维修费竟要六千
·利润难保 日本一彩电企业撤出等离子业务
·液晶电视服务成商品 消费者购买是否合算
·五一黄金周全高清电视大热 销量增18倍
·质保期短维修费高平板售后服务瓶颈待破
·海信46寸以上大平板电视独占鳌头
·奥运商机当前 彩电业以差异化应对需求
·毛利率低于2% 国内电视遭遇利润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