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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数字电视节目拷贝次数问题产生争议
在日本信息通信审议会主办的“数字内容流通促进检讨委员会”第14次会议上,就尚未解决的微波数字电视的一次拷贝问题,讨论委员会主任庆应大学教授村井纯提出了“在使用数字电视调谐器与硬盘录像机一体式的电视收看COG(可拷贝一次)节目时,用户只能拷贝一代,而且拷贝的次数要进行限定”的方案。
该提案是作为2007年7月提交给信息通信审议会的基本方针提出的。目的是改善接收器在接收限定一次性拷贝节目时的工作状态。提案内容大体分3点。(1)使用数字电视调谐器与硬盘一体化电视收看COG(可拷贝一次)节目时,需要将COG的参数保存在硬盘中;(2)在设备内媒体之间记录内容时,或者在向外部设备输出采用DTCP保护的数据时,会限制次数;(3)不以现行产品为对象,而是以一定时间以后的产品的新功能出现。
为了探讨实现这一新机制所需要的技术,村井纯还提议汇集相关人员成立工作小组。村井将作为主任,并规定了在5月底,最迟6月向讨论委员会提交报告。
村井在提案的同时表示,通过讨论目前大体获得了三点一致。一是“尊重”。例如“创造出让新一代乐于从事内容制造工作的环境,保护内容非常重要”。第二,“内容供应商不反对私人使用”。目前,用于推动便携式播放器发展,扩大娱乐方式的技术技术不断发展,没有业内人士希望为此设置阻碍。第三,“电视从模拟向数字转型,观众的理解也非常重要”。此次的提案正是基于以上3点。
内容供应商建议将拷贝次数定为1次或3次
在之后的进行的问答中,与会者以村井的提案为基础,就次数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例如,消费者团体的相关人士(主妇联合会河村真纪子)表达了“如果把拷贝数量等同于拷贝次数,则表示反对”的意见。理由是“拷贝有可能失败,也有可能是试验。拷贝的数量与拷贝的次数并不一致”。同时她还强调,“以个人使用为目的的一般用户不应该受到约束。强烈要求为拷贝保留足够的次数”。
与其相对,演艺界人士的提案则是:“将拷贝次数限定为3次”,但硬盘中的内容可以转移。也就是说同样内容的文件数量最多为4个。另外,在转移文件时,应该保证“文件传送结束后删除原文件”。
电影界人士表示,“电影行业本来是不认可进行任何拷贝的。作为例外,允许电视在有一定延时之后播出。其实,如果只是为了以后再次使用,只要保存在硬盘中也就足够,不需要进行新的拷贝。为了尊重此前进行的讨论,我们愿意作出让步,允许复制1次”。同时希望对“按照节目类别设置次数。例如,电影和电视剧1次,其他节目多次”的建议进行可行性研究。就此,与会议者认为“利用设置在内容中的描述关键字符能够实现”。
另外NHK、日本各大电视台等电视机构和设备厂商则均表示尊重此次有关一次性拷贝的提案。
日期:200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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