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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美菱冰箱为啥就不能“三包”?

  大字不识一个的宝应农民问延华,为了去年初花1800元买的一台“美菱牌”冰箱,骑着电动车从20公里外的乡下到宝应消费者协会讨说法,这已经是第25趟了。

  2007年9月13日下午3时,宝应县法院的一个法庭内,律师谢绍唐陪着问延华坐在原告席上,而被告席上,合肥美菱公司的位子始终空着。半小时过去了,一个办事员跑进法庭说:“回去吧,今天不开庭了!”

  律师谢绍唐随后了解到,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的律师提出“管辖权异议”——产品质量问题应在厂家所在地起诉。问延华显然承受不起带律师去合肥起诉的经济负担。    

  一起投诉牵出一串问题

  去年7月21日,宝应县柳堡镇寿林村前进组的村民王慕春来到宝应工商局消保科投诉。2005年6月24日,他花1500元在宝应个体户林庆富处购买的“美菱”BCD—218W型冰箱坏了,在商家两次派人修理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经销商称,厂家无配件供应,要求他直接和厂家联系。

  王慕春按照《说明书》上的电话与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售后服务人员取得联系,要求厂家派人修理。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驻南京办事处工作人员答复,这批冰箱不是从厂家进的货,他们不能履行“三包”义务。

  7月22日,宝应工商局消保科又接到了柳堡镇清元村朱庄组王桂宏对美菱同一型号冰箱的投诉,内容与王慕春的投诉如出一辙。

  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这批冰箱是2005年5月由浙江商人陈锡顺介绍,直接从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仓库提的货,共20台,大多数出现了故障。

  在宝应县的消协,记者看到了一份签订于2003年5月16日的协议,甲乙双方分别是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和陈锡顺。协议的第一条就说明:这批冰箱是由“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心仓库一次性将等级品直冷冰箱(含包装、说明书、保修卡)处理给陈锡顺,在电冰箱背后打两个孔作标志,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不向陈锡顺承担保修责任,也不负责维修等事后处理事宜”。

  问延华向记者出示了冰箱合格证。“一批处理品冰箱有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怎能不叫消费者信以为真?”这个58岁的农民有点发蒙。  

  处理品还是假冒产品?

  宝应县工商局办案人员介绍,2006年7月28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派律师鲍某等人到宝应工商局,现场查看了被暂扣的9台“美菱”BCD—218W型冰箱后称,这批冰箱是特价处理品,处理价为每台605元。

  宝应经销商林庆富说,他从陈锡顺处的进价为每台900元,转手批给宝应零售商乔红梅的价格为每台1280元,乔红梅卖给消费者的价格为每台1500—1550元。

  因为王慕春、王桂宏所购的“美菱”BCD—218W型冰箱是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给陈锡顺的“特价处理品”,此机型早已停产,厂方无法给予修理或调换,该公司对上述两台冰箱作了原价退货处理。

  然而,前两天,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言人鲍律师则否认这批冰箱是美菱公司生产的。“我们公司所生产的美菱牌冰箱是知名品牌,市场上假冒产品较多,特别是江浙地区。问延华称是从经销商林庆富处购买了我公司生产的冰箱,但林庆富始终也无法提供与我公司的经销商所签订的买卖合同,问延华购买的冰箱是不是我们公司生产的根本不能确定。”    

 

  真相何时方能揭晓?

  2006年8月2日,宝应工商局办案人员专程赴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请求该公司协助对上述相关情况调查。该公司向办案人员提供了与陈锡顺签订的两份协议。除了记者看到的那份2003年5月16日签订的《处理冰箱处理协议》外,还有一份是2005年3月29日签订的《特价产品经销协议》。第二份协议称,应买方要求,卖方同意将包括BCD—218W型在内的7381台冰箱以每台605元的价格一次性出售给买方……并约定:“此批冰箱为特价次品机,卖方不承担维修责任……”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向我们宝应县工商局的办案人员提供陈锡顺的相关提货凭证、往来账目及陈锡顺去向,7381台处理品冰箱流落何方,现在还是个谜。”去年和办案人员同去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的赵银忠告诉记者。

  但美菱公司的鲍律师说:“至今还没有任何检测部门或行政机关认定,该批冰箱是次品及有质量问题。即使问延华所购冰箱是我们公司生产的,我公司在销售该批冰箱前都将冰箱进行了检测,合格品才能流入市场。”至于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和经销商所签订的合同里“处理品冰箱”的说法,鲍律师认为:“次品是我们表述不清楚,实际上双方的真实意思是按照次品价格出售而不是指冰箱是次品。这批冰箱是合格品。”

  记者在宝应县消协的仓库里,看到了问延华花50元请人从乡下拉来县城的那台冰箱。冰箱背后的标牌上,醒目地打上了“合格品 质监”的字样,冰箱生产日期是2000年2月。这是厂家在冰箱出厂前就做好的合格标志,还是经销商后来的造假行为?目前,谁也无法下结论。

  宝应县工商局的办案人员称,经厂家有关人员辨认,次品冰箱上的包装箱、《说明书》、《保修卡》、《合格证》与正品冰箱没有区别。而这些标识,为不法商家销售以次充好提供了便利。

  记者发稿前,刚刚得知问延华已经委托律师撤诉。要求双倍赔偿冰箱购买款的诉讼请求打了水漂。“但我相信,假的终究真不了。总有一天,我们能获知真相。”在宝应县消协帮消费者维权10多年的赵银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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